真神與偶像

不學巫術:真神與偶像

一門新的生意,是建寺廟。國內幾乎每個有名的景區都有寺廟,寺廟仿佛成了當地政府的生財工具,即使原來沒有的,都會建造一個。靠的是利用他人的虔誠和信仰攫取暴利。

只要稍微有點名氣的寺廟,不用說要收門票,其他「高消費」名目還多得很呢!例如,要買香燭祭品,撞鐘要錢,祈福要錢,求簽要錢,解簽也要錢等等。只要你願意花錢,寺廟就可以提供各種服務,燒頭香、敲頭鐘、放生、念經加持、付墊、辦各種價格的水陸超丘道場等等。

現今很多寺廟,外面的香是不得自帶的,說不乾淨等等。他們會提供各種各類的高香,供你選購,動徹要幾拾,幾百元,甚至更高價,還不能講價,因為講價就代表「不誠心」。

和尚還會拿出功德簿讓香客簽名。並慷慨許諾:凡簽上名字的,住持會親自念經,為您加持祈福消災。但簽上名之後,才被告知:名字不是白簽的,要捐獻功德錢,雖說多少隨意,三、六、九都行。細問才知道,所謂三、六、九,是300元、600元、900元,3000元、6000元、9000元,或更多,所謂各自隨緣。

早前有媒體報道:雲南玉溪市靈照寺方丈釋永修被搶劫殺害後,留下400多萬個人存款,其女兒和寺院就遺產歸屬還打起官司呢!試問方丈錢從何來?

微博上就有人報料:一個已婚清潔工人,6年前嫌工作累,辭了工,剃度出家,當了假和尚,收入翻倍;不久後換了個廟,混上了執事,收入再翻幾倍;過兩年,原住持退休,他接任住持,月入過萬;再承包了一個新廟,雇了一個主持和方丈,自己就還了俗,買車購房,年入過百萬;如今,正在考慮將寺廟連鎖經營。

與寺廟相反,教堂不用門票。如果去教堂做禮拜,不用一點香火錢!說奉獻,亦是自願的,還提醒奉獻者,如果不明白奉獻的意義,不要奉獻,所以做禮拜是不需要錢的。到教堂,裡面肅靜莊嚴,是給人向上帝贖罪和感恩的地方,是純潔心靈的聖殿。

教堂,就算是觀光教堂,也是莊重肅靜,導遊們輕聲講解,人們默默參觀,絕無大聲喧嘩者。國內略有名的寺廟,導遊們領著遊客,用喇叭大聲講解,多是無聊和迷信性的內容。當然國內亦有個別假教會,但為數並不多。

外國教堂沒有貧富區別,來到教堂,只要有一顆真誠的心。而且,往往不管你是不是信徒,到教堂做禮拜,大部分教堂會熱情招待,甚至有茶點招待。

一般到教堂是想聽講道,尋求真理,使潔淨心靈,把心裡的東西向神述說。不管是醜陋和骯髒的東西,犯了罪等等,都可向神訴說、認罪、悔改,使心靈得到了淨化。

同樣是信仰。進教堂和進寺廟的目的卻大不相同。進教堂是為了認罪悔改,而進寺廟是為了賄賂「神」。進寺廟的是花錢燒香求神拜佛、求簽,尋求保佑,乞求平安、發財、升官、交好運,用金錢圖謀更多的好處與利益。為了要辦成某件事,向神祈求,用錢買了香燭,或供上三牲花果之類。事情成不成,錢是自願花的;事情成了,就認為是神明的保佑,事情不成,就怪自己不夠誠心。寺廟的偶像成了替人賺錢的工具。

《聖經》提醒我們:「他們的偶像是金的,銀的,是人手所造的, 有口卻不能言,有眼卻不能看, 有耳卻不能聽,有鼻卻不能聞,有手卻不能摸,有腳卻不能走,有喉嚨也不能出聲。造他的要和他一樣;凡靠他的也要如此。」(詩115:4-8 ),

「到那日,各人必將他金偶像銀偶像,就是親手所造、陷自己在罪中的,都拋棄了。」(賽31:7)

「這是顯給你看,要使你知道,惟有耶和華祂是上帝,除祂以外,再無別神。」
「所以,今日你要知道,也要記在心上,天上地下惟有耶和華祂是上帝,除祂以外,再無別神。」(申4:35,39)

張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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