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下墮

耶穌論語:精神下墮

老子《道德經》38章原文: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上德無為,而無以為;下德為之,而有以為。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上義為之,而有以為。上禮為之而莫之應,則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前識者,道之華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處其厚,不居其薄。處其實,不居其華。故去彼取此。

白話

上德之人不存著目的去求德,反而有德。下德之人帶著目的去求德,反而沒有德。上德之人沒有做過甚麼事情,也不存著目的去做任何事情。下德之人卻是帶著目的做事情,而且會做很多事情。
上仁之人雖然做了很多事情,而且不存著目的。上義之人做了很多事情,卻是存著目的。有上等禮教之人會做很多事情,但當沒有得到回報,便會勉強人去順從。
所以說,沒有道,才講德;沒有德,才講仁;沒有仁,才講義;沒有義,才講禮。由德下降至禮這條軌道,愈降愈失去真性,愈降忠信愈微薄,這是禍亂源頭。
有些自命為先知先覺的人,卻只追求道的表面功夫,其實開出了愚昩。所以說,大丈夫要立身於淳厚,不居澆薄;要追求實在,捨棄浮華。所以應該捨棄後者,選擇前者。1

淺說

老子分為上、下篇,合稱《道德經》。上篇首章談「道」;這是下篇首章,談「德」。永恆之道是萬物之始、德性之根。德,就是道在人類德性上的表達。能以至高之德彰顯永恆之道的,稱為「常德」,見28章。最理想是「孔德之容,唯道是從」,見21章,即人心行道,自然成風。但實況是:「大道廢,有仁義」,見18章,世人只用仁、義、禮、智之虛名取代道,成為表面規範。
有個重複句式出現:「失⋯⋯而後⋯⋯」,即世人失去至高之道,便以別的東西取代。最高為「上德」,不懷機心。但已失落,取代品只是「下德」、「上仁」、「上義」、「上禮」。「莫之應」即受莫視。下一步或會淪為最壞情況,變成下禮,成為吃人的禮教。「攘臂而扔之」,要強逼人才遵從。
「失道而後德」呼應28章:「樸散則為器」。2德和器,代表禮教體制。禮制繁複並非進步,只因道的約束力不足,需靠禮制來維持。誰使世界變成這樣?「前識者,道之華而愚之始」,即有些人社會精英,自以為先知先覺,其實對道認識很膚淺,把世界領向愚昧,精神下墮。

思考

由真實的精神下墮至虛偽的條文這軌迹,也出現在法律執行之上。法律精神如何實踐?在較高層次是「法治」(rule of law)。這是一種共享的精神境界,人人自覺,尊重法律——實現法律要造益人類的目標——這時法律是用來規限政府的。但當法律只淪為「法管」(rule by law),任何事情只求依法完成,法律便成為政府用來規限人民的統治工具,如極權國家。前者是上德,後者成下禮。
在人類與上帝關係上:起初只是一個簡單的要求——順服——「不吃」某樹的果子,人類生活方式可完全隨意。3但當人類背叛上帝後,惡心出現,世間法規便如林廊滿目。

出版:《普世價值與華人文化交談:請教老子,談談說說喝杯茶》,精選本欄,創新演繹,英中對照。德慧發行,本社有售。

1意譯參梁瑞明及余培林。
2參鍾應梅,頁115。
3創2:16-17。
4太5:45。
7林前4:7。
8傳3:15。
9傳3:14。
10傳3:14。
3徒17:24-28。
4出33:18-30。

姚錦燊

(號角月報2019年11月【生命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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