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純的愛

師心童心:單純的愛

近日香港時局動蕩,看到滿目瘡痍,玻璃遍地,隨處火光熊熊,路旁高柱上的交通燈被砸壞,吊著,像個垂死老人的頭……我心中難過。勇武式抗爭涉及使用汽油彈、武器,大有決一死戰的決心。難怪當下許多人都視之為暴徒。
然而,抗爭者與暴徒是兩碼子的事。與政府抗爭是指弱勢群體本乎公義的維權行動。當然可以是和平地抗爭,也可以是武力地抗爭。不管如何,抗爭,屬褒詞。暴徒則是指使用武力的歹徒,有惡棍之意,屬貶詞。
當天我看到一班年輕人衝擊立法會,心裡也暗駡:幹嗎要如斯暴力。其後了解他們的思想理念後,不禁澘然淚下。且看當天他們致全港市民的「香港人抗爭宣言」,開宗名義說:「我們是一群來自民間的示威者。萬不得已,我們並不想走上以身對抗暴政的路,以佔領香港特區政府立法會作為我們談判的籌碼;但滿口謊言、滿口歪理的政府卻無意回應香港人不斷走上街的訴求。我們只好以公義、良知、以及對香港、對香港人無窮無盡的愛,去抗衡橫蠻的政府。」
據哈佛大學政治學家切諾韋思(Erica Chenoweth)的研究發現,和平抗議是改變世界政治最有力的手段,而且比其他手段有效得多。她通過對20世紀數百場運動的研究發現,非暴力運動達到目標的可能性是暴力運動的兩倍。她總結出一個「3.5%定律」。那就是說:「如果一場運動在最高峰時能有3.5%的民眾參與,就沒有失敗的。」如1986年數百萬菲律賓人走上馬尼拉的街頭,以和平抗議與祈禱的方式發起人民力量運動。運動第四天總統馬科斯(Marcos)的統治宣告結束。
想想,香港人抗爭之先,100萬人和平上街反映訴求,政府不聽;200萬人和平上街,政府也不聽。那是遠遠超過3.5%的民眾參與!年輕人熱血沸騰,便以武力手法來宣示不滿,政府依然故我,令年輕人的怒氣一發不可收拾。
暴力,當然不對。但勇武抗爭,又是逼不得已。天父是看人的內心,不是看人表面的行為的對錯。誰的內心最單純地愛香港 ,留待天父鑑定。至於有時勇武得過了火位,當得承認錯誤,求天父寛恕並給予我們最深切的提醒,避免重犯。

曹綺雯

(號角月報2019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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