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的話:最偉大的藝術家
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總是以各種不同的方式與藝術打交道。例如聆聽音樂、觀賞電影或舞台劇、閱讀小說或散文等,毫無疑問,藝術可以帶給人類無窮的快樂。
那麼究竟甚麼是藝術呢?
簡單的說,藝術是一種特別的精神文化產物,它以感性的形式表達藝術家們對世界的認識,以及對生活中美的發現。
一般來說,藝術或美術作品,能給人帶來視覺上的刺激。在觀賞一幅名畫、觀看一次戲劇的表演,都能使我們獲得豐碩的精神體驗。音樂作品也往往給人帶來美好的聽覺享受。即使不曉跳舞的人,當聽到音樂時,也會有種想動一動的感覺,不管步伐、拍子是否正確。從對交響樂的沉醉到僅僅輕聲哼幾句流行樂曲,音樂總會令人整個精神為之振奮,甚至具療癒功效。
各種各樣的藝術,都可以豐富和滿足我們對美的追求,還有甚麼東西能夠超出藝術的魅力呢?
然而,誰是最偉大的藝術家?聖經第一頁第一句的第一個動詞就是「創造」。神的靈感一下子湧現出來,天與地從無到有,充滿各式各樣與美麗。神本可以創造一個單色的世界,一切都是灰色的:灰色的太陽、灰色的動物、灰色的天空掛著灰色的「彩虹」。這個灰色的世界一樣可以很有效率、很有功用。為何創造這個多彩的宇宙?為何有色彩的光譜?為何香蕉是黃色、蘋果是紅色、橙子是橙色?這都是因爲在創世記第一章七次提及「神看著是好的。」很明顯神不只關心功用和效率,也在乎美麗。
因此,不單人的想像力會創作美麗,有時候我們也會發現美麗或遠在天邊,或近在眼前。因為美麗早就存在,正如我們從大自然——樹木、風、水、雲、色彩等創造裡看到不同的美;如果我們不與它接觸或對話,那就非常可惜,也糟蹋了神不同角度的設計和偉大奇妙的創造。
其實,只要我們願意細心欣賞,用心去看,一定可以讀懂祂的心思,透過創造看到上帝,也看到祂是慈愛、公義、無微不至……祂所做的任何一件事物,都是對我們有益的。
文:陳泳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