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的話:原諒七十個七次?

奇妙的創造

與家人、朋友或同事,發生齟齬,關係出現嫌隙,自此不相往來,甚至動刀報復,都時有聽聞;要饒恕別人對我們的冒犯,談何容易?但是聖經居然來了天文數字,要我們原諒人七十個七次!怎麼可能?

饒恕是甚麼?在聖經中,彼得問耶穌:那個人得罪我,我應該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嗎?但是耶穌卻對他說,不是七次,而是到七十個七次。在這兩句話中就可以發現,兩人所說的饒恕,是不一樣的事情。

彼得所說的七次已經是人的極限,所以對彼得來說,饒恕是一個難以忍受和酷刑似的,但是耶穌說到饒恕的時候,並不是來自於一種忍受的心態,而是他的心裡面,被神的愛充滿,所以原諒就變成是一件不太難的事情。當我們在愛裡面的時候,就有可能不限次數的饒恕別人。

在馬太福音十八章23節,耶穌以「天國好像一個王要和他僕人算帳」提醒彼得,饒恕,不是「次數」,而是「免了人的債」。耶穌自己為門徒及世人所活出的榜樣就是祂受盡迫害,被釘在十架上的那一刻,都在跟天父祈求:「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加福音廿三章34節),而這也正是耶穌以身作則,活出馬太福音五章44節勸勉門徒「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的榜樣。

此外,聖經中有浪子的故事:小兒子向父親要分家產,父親把財產分給小兒子後,小兒子就任意放蕩,耗盡了一切,又遇上大饑荒,就窮苦起來,他投靠別人家去放豬,饑餓時恨不得拿豬吃的豆莢充飢,他醒悟過來,走回家,他父親跑去抱著他,連連親他,父親吩咐僕人:「把那上好的袍子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來吃喝慶祝;」(路加福音十五章11-24節)。父親對兒子如此的饒恕,我們也可以做到嗎?

饒恕別人七十個七次,的確不容易做,我們往往要求別人饒恕自己、諒解自己;但當別人得罪我們的時候,我們卻不肯饒恕別人!我們得罪人,我們會說是無心之過;別人得罪我們,卻認定對方是刻意中傷。我們說話冒犯人,我們會解說是愛之深責之切;別人的言語稍有不慎,我們卻認為對方是惡意傷害。

如果你正怨恨對你造成傷害的人,試著邀請耶穌成為你生命的救主,讓祂的愛包圍你,用這源源不絕的愛寬恕他人,同時讓你走出傷痛,不再讓他人的過犯及傷害影響你。

 

文:陳泳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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