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心的奉獻
常聽說基督徒要作十一奉獻,為何基督徒要奉獻?所謂的十一奉獻是把我們十分之一的收入歸給上帝、獻給上帝,來感謝上帝賜給我們的一切。聖經記著: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其實我們能夠奉獻,是出於神的恩典。我們把從神而來的,留十分一給上帝,是尊崇耶和華,也是我們對上帝的感恩。
「因為萬物都從你而來」(歷代志上二十九章14節),我們的一切都是父神賞賜給我們,包括生命氣息、智慧、健康,還有「得貨財的力量是他給你的」。(申命記八章18節)萬物本屬乎神的,祂愛我們,樂意把一切賜給我們,祂只要求將當中的十分之一分別為聖獻給神。
十分之一的奉獻其實是最基本的要求,這也是從舊約到新約的一個教導。創世記也提到當亞伯拉罕打勝仗之時,他曉得把十分之一的收入拿出來,奉獻給上帝。在民數記中也記載到十分之一奉獻的原因,「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 ; 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所以賜給他們為酬他們的勞。」(民數記十八章21節)神的國度需要在地上擴展,自然需要有工人作工。神特別呼召某些人為祂作全時間的事奉,他們專心服侍,但在生活上仍是有需要的,所以我們把十分之一奉獻給神,神就把這十分之一給聖工人員,供給他們日常所需,這樣聖工就得以發展。
新約記載耶穌面向聖殿坐著,觀看人們的奉獻眾生相。經文指出,有好些財主把許多金錢投入了聖殿的奉獻箱內,但耶穌卻又看到一個窮寡婦,把兩個小文錢投入了奉獻箱內。耶穌對門徒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裏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裏頭 ; 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馬可福音十二章41-44節)奉獻不在乎數目多少,是在乎奉獻者擁有多少。還有奉獻的動機,是否為了愛神而奉獻?這位窮寡婦一定是為了愛神,才願意把她賴以養生的兩個小錢都投上了,並且她相信那位看顧人的神,一定能夠供應她的需要,她是以信靠順服及愛神的心去奉獻的。
奉獻,是對神的愛的一種回應。如果你深深體會過神的愛、如果你實實在在經歷過神的恩典,我鼓勵你,好好地想想如何為神奉獻自己,不是取巧、不是心有不甘,而是甘心樂意地為了回應神的緣故而奉獻。
文:陳泳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