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戀愛:人生仍要繼續

人生仍要繼續

我們的生命故事,猶如一本書,由若干章節組成。

遇上一些事情時,還以為是一場終結,誰知只是某一章的完結,另一章卻已徐徐展開。

有一本書,是我初信主時期讀過的一本經典見證。書中既講述一位罹患重病、仍忠心傳揚福音,直至返回天家的勵志真實故事;也描寫作妻子的,在面對患病丈夫身體與容貌同受折磨之際,依然不離不棄的偉大愛情。

《雲中的故事》

閱讀此書時,我仍在學,深深被書中人物的生命故事所感動。它既激勵我無論遇上多大的困難,都學會順服主的安排,努力在短暫的人生中作主的器皿;同時也讓我明白,在婚姻中,無論遭遇什麼患難、伴侶發生多麼重大的改變,仍要竭力去愛對方。書中的男女主角,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我的信仰觀與婚姻觀。

年復一年,有一天我與朋友無意間談起這本書,朋友卻告訴我一件事:原來書中的女主角早在多年前已再婚,並且誕下子女。

這個消息令我感到愕然。定過神來,我才明白自己感到納悶的原因——印象中,書裡的一個重要主旨乃是聖經金句「愛是永不止息」。或許我當年天真地在心中植入了一種想法:縱然丈夫已離世,妻子對他的愛仍應該是「永不止息」。

朋友見我若有所思,我便坦率說出自己的想法。她直截了當地回應:「難道你要她終身守寡嗎?首任丈夫回天家時,她仍然年輕,仍有感情感與組織家庭的需要。」

地上的故事

那一刻,我才猛然醒悟,原來我一直錯置了「愛是永不止息」的主體。回想起來,神才是那不息的愛之源頭。祂愛那位已離世的男主角,也同樣愛經歷喪夫之痛的女主角。兩人曾擁有一段美麗而深刻的婚姻,並因著主的愛,努力實踐對主、對彼此的委身。主憐憫男主角,使他息去世上的病苦;也憐憫女主角,賜她力量迎接新的婚姻關係,重新享受家庭之樂。

福音書中,耶穌談及婚姻與死後復活時說:「人從死裡復活,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馬可福音十二章25節)這說明婚約只存在於今生;信主的人復活後,即使再相見,也進入了另一種關係。見證書中的男女主角,在今世都已盡了夫妻的責任。而無論在聖經故事或教導中,寡婦都絕對有再婚的權利(如舊約的路得),並可在新的婚姻中繼續學習作妻子的責任,享受天倫之樂。

人生,原來可以在新的篇章裡,靠著主,勇敢地走下去。

註:文中提到的人物見證為《雲中的約會:跨越癌戰的生命凱歌》,宣道出版社,2000

 

文:李聰敏作者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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