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滿Guide
對於時常面臨衝突、爭論不休的愛侶,只要有愛,還是可以學習相處的。
在工作間,我們可以透過會議,將一件任務由零組織起來,談理念、構思分工,把事情推動起來。由此借鏡,我們可以定期和所愛的人好好坐下來,將相處上的困難和處理方法透過會議的方式談妥。
如果相愛的關係是一生之久,每星期花一至兩小時以平和的方式化解矛盾,絕對值得。
有時候,我們需要一位可信賴的中間人輔助,但正如我有一些輔前或婚姻輔導的受助者所提出的疑問:「我們經過輔導的確令關係進步了,但完成輔導後,我們遇到關係有問題時,又可以怎樣解決呢?」
只要有愛,只要具備一定的成熟程度,我會建議愛侶間用以下這個大原則使傾談的過程在互相尊重下順利推進。
第一 Guide
這個原則是:放下主觀的形容詞彙,嘗試將期望說出。
主觀形容詞的例子:「你根本在無視我」、「你很自私」。
這樣,對方一方面會感到冒犯,防衛的心就會大大築起,也就是談不合、爭端挑釁的先兆。
如果直接指出對方傷害你心的事情,以及將期望說出,對方就會明白改善方向,甚至可以一起想出改善步驟。例如:「我在下班後還要煮食,已經很累,你卻沒有幫忙,我期望你可以在飯後負責洗碗碟和廚具。」或「這陣子你沒有陪我過週末,只顧在家看影片,我想我們可以在假日一起去做些有趣的事」。
我們不是要將事情「去情感化」,只是要「去情緒化」,受傷、憤恨,是可以說出來的,但不要帶著指責的用詞和語氣。一想到一些事,氣上心頭,有人會按奈不住追究對方,一鼓作氣地將心中疑問連環發炮問個究竟,也有人選擇冷處理、裝沒事,這都不會對關係有任何幫助。為解決問題就緒,約個特定時間,在相互尊重下理性討論,這點是十分重要的。
第二 Guide
開會前,不妨讓聖經《以弗所書》第四章成為我們表達和聆聽時的提醒:
「棄絕謊言……說實話」(25節)
「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26節)
「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叫聽見的人得益處」(29節)
「並要以恩慈相待,存憐憫的心,彼此饒恕,正如神在基督裏饒恕了你們一樣」(32節)
相信在會議框架和聖經原則下,情侶之間的紛爭有望被化解,增進感情。
文:李聰敏(作者簡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