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之窗:我的志願

我的志願

我生在抗日戰爭年間,再加上內戰時的顛沛流離,直到1950年到了台灣才算定居下來。我的正規教育可以說是在新竹上小學五年級時才開始的。當時最令我頭大的事,就是上作文課,那也是最具挑戰性的一門課;原因很簡單:作文由學生自己的創作,不需要去了解或強記一些我們所不知道的、也不知道為甚麼要知道的事實,或那些從不認識的人名,以及沒去過的地名等等(一次問老師「為甚麼那個國家叫『俄國』?」她很不高興,我也不敢多問,到今天我還不很明白其所以然,只知道似乎與蒙古人有關)。但是作文不一樣:你自己決定其內容是甚麼,別人只能說你寫得不好,但是不能說你寫得不對。

作文之頭痛,主要是因為作文的題目不由得我出;記憶最深刻的題目之一是「我的志願」,這到今天還是一個難題。這題目是要談將來的事,但將來我沒去過,也不知道是甚麼樣子,怎麼知道那時要幹甚麼呢?我也不清楚我若現在寫下我的志願,到將來可不可以改?若到了將來再改不就太遲了嗎?老師說心中想做甚麼就寫甚麼,這是很好的建議,只是她高估了我這個十歲孩子的能耐。

那時在新竹有許多花生田,那裡新烘烤出來的花生是我最愛的食物,只恨兜裡的零用錢太少,每次站在花生攤前買得一小杯後總還是捨不得離開。所以老師不知道我那時一心只想長大後作個賣花生的小販,因為我以為那樣就有吃不完的花生,要吃多少就吃多少,還不用付錢(那時我不知道他的花生也是用錢買的)。

孩子所要的不是將來的事,而是目前的事,因為他們還不真知道甚麼是「將來」,那是一個太抽象的概念了。對一個小孩子而言,「將來」只不過就是他們「現在」的延伸:將來就是那要來卻還沒有來到的現在。可是在作文中我沒有寫下要賣花生的願望,因為我曾與父親提起賣花生的事,他聽了很不高興,只回應說:「沒有出息」。我還不很懂甚麼是「出息」,但從他的口氣就聽出這話題不能再談了。可惜到今天「出息」是甚麼,甚麼叫做「出息」,也還沒有弄清楚。孩子該問的若不問,可能一輩子都不懂。

長大了沒在新竹賣花生,卻去學物理。弄了這麼久,不但對「將來」是甚麼沒有搞清楚,連時間是甚麼也搞不清楚了。從物理學的角度,一個個「概念」(Concept)的定義是基於測量(就是所謂「操作定義」)。要問時間是甚麼,物理學先問時間是怎麼測量的,而且是具體的、是通用的。比方說「力」,那就是從單位質量所測得的「加速度」;「加速度」是可以測量的,「力」就是產生那麼多加速度的「東西」。同樣,時間就是用「時鐘」所測得到的量。這裡「時鐘」是泛指一切可以計算的任何「週而復始」運動次數的機械;這定義雖然實用,但也並不能闡明時間的本質是甚麼,因為若問「甚麼是時鐘」?當答案是「測量時間的工具」時,就會造成自相連環的定義,不但我們不知道甚麼是時間,連時鐘是甚麼都弄不清了。還是神學家奧古斯丁說的好:「那麼甚麼是時間?如果沒有人問我,我知道它是甚麼。如果我想向提問的人解釋,我就不知道了。」

一般說來,我們認為過去是曾實際存在的,它仍存在於記憶中,但是它還真的「實際」存在嗎?我們不能回到過去,不能實證它的確存在。那麼同樣,我們也不能去到將來,所以也不知道將來是否已經存在。現在只是一個短得不能再短的一刻,這樣說來所有的實存都是曇花一現,生命萬物在人看來都是過眼雲煙,存在又有甚麼意義呢?不過我們認為「過去」還是存在的,一切既有的「存在」都是永恆的。從相對論時空一體的概念,在空間某處的過去,可以是空間中另一處的將來(相隔的時間差距,就是兩處以光速可及需要的時間),所以任何一個發生了的「事件」(Event),在時空中都是存在而且不變的。那麼「將來」也存在嗎?

再從相對論的觀點來看:處在同一點(同樣空間座標)的兩個觀察者,要是他們之間有相對運動(比方一個向東走,一個向西走),那麼他們的時–空座標是相對「傾斜」的。簡單的說,在遠處與這兩人「同時」發生的「事件」是不同的。一件對在向東走的人將來發生的事,可以同時是那個向西走的人過去發生的事。所以將來也可以說是已經存在的了。

這種看法就是所謂的「永恆論」(Externalism),這是一種對於時間的本體探討其性質的哲學觀點;這種觀點,把時間與空間視為類比對座標,未來「已經」存在,如同空間在任何一時間點都存在一般。這就是物理學「宇宙塊」(Block Universe)理論,將「時–空」描述為一個固定「四維」的實存,而不是在時間的流動中不斷更改的三維空間。

話說回來,甚麼是我的志願呢?我相信時間與空間本是上帝的創造。上帝是永恆的,所以祂必不在祂所創造的時空的「裡面」,因為還沒有時空,祂就已經存在了。若將來既已存在,我們現在的「志願」還有甚麼意義呢?

物理學是運用在物質(包括能量)世界中的;生命,尤其是人的思維意識,沒有物質的屬性可以定義。物理學家相信物質世界的定律嚴格地控制著物質世界中的一切現象;換句話說,如果我們能知道在時空中任何一個定點中一切相關的訊息數據,原則上就可以全然推測這現象過去的狀態與其將來的演變(只是目前的科技還做不到這點)。這也就是說,過去、現在、將來都已經存在,只是我們還沒有完全經歷到而已。

然而人若有「自由意志」,將來就可以在某種程度上被人改變了。這是一個極大的奧祕,同時這也可以說是人的生命有其獨特意義的原因。物理學家巴斯卡曾說:上帝把禱告的權柄賜給人,是叫他們可以有參與「因果關係」的特權。也許這就是上帝按祂自己的「形像」造人的意思吧。

 

文:黃小石作者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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