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之窗︰搬家

搬家

最近又搬了一次家。不過這次只「南遷」了300公尺,不到1000步就能走到了。從原來「成人社區」的「別墅」(Villa)搬入同一社區的「公寓」(Condo),問說「何必這麼麻煩呢?都八十四歲了。」也許正因為已經84歲了,再等下去只怕要得「斷捨離癱瘓症候群」了。

這一生搬過許多次家。我生在抗日戰爭期間,隨後又遇上國共內戰,隨著父母搬來遷去自然不在話下,最後在台灣定居。大學畢業來美深造,開始了自己的搬家生涯。剛到紐約上州的伊色佳(Ithaca),先是住進學生宿舍,不久就搬到校門外不遠的公寓,與幾個同學一起住,次年夏天決定搬去一家更便宜的公寓,後因與房東有些誤解(暑假的租金與學期的租金不同),就又搬岀來與另外的一些同學住,不久再搬去與別的同學住,隔年又搬到一間較寬敞的公寓。那時所謂搬家,基本上就是提著兩個箱子,說走就走,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在伊色佳三年搬了9次家,然後結了婚搬進「已婚學生宿舍」直到畢業。

寄居轉變成定居

畢業後應聘到若歌大學(Rutgers University)物理系任教,校方出資讓我們租用一台小U-Haul 搬到新澤西州的薩默塞特JFK大道邊上的一間單臥室的公寓,月租$100。不久我們有了我們第一個孩子,岳母、大姨分別入住幫忙。兩年後搬進附近Lake Ave 的一間3臥室兩層小屋,查經班的幾位大力士(那時我們都是大力士)幫幫忙就搬過去了。照美國人的說法,有了孩子才算有了「家」(Family),這次是真的搬了「家」。想起唐人戎昱的一首搬家的詩句:

好是春風湖上亭,柳條藤蔓繫離情。

黃鶯久住渾相識,欲別頻啼四五聲。

居然有一些捨不得搬離屬於自己的第一個家。這已是54年以前的事了,不知不覺從「寄居」的心態轉變成「定居」的心態了。

此後因工作搬去匹茲堡,1976年又搬回新澤西,沒什麼家具,卻又添了兩個孩子,入住East Brunswick 一間「殖民地風格」的4臥兩層加整修好的地下室的房子,佔地一英畝,儼然「豪宅」一棟。父母親搬入一起居住,一家七口,其樂融融。之後Exxon研究公司在新澤西的克林頓鎮(Clinton)蓋了一棟實驗室,我們也隨之遷往克林頓附近,不知不覺搬運的家當已經超過一輛U-Haul 所能承擔的了。在克林頓的新家是自己設計的,有4千多呎加地下室。這20年來每次搬家都愈搬愈大,家當也不知不覺的愈來愈多。

這一住又是20年。父母相繼離世,孩子也都離家往大學或研究院就讀,我們夫妻倆在一棟空空的大房子裡,有時連人在哪裡都找不到,不要說找東西了。於是決定「縮小規模」(Down-Sizing),搬回薩默塞特的「成人社區」(Adult Community),住進一棟3千呎左右的「別墅」(Villa)。這次搬家送掉了大約8個書架的書,及孩子們帶不走的「紀念品」,家當縮水了40%。那時我已64歲,其實早該練習「斷捨離」了。同年,我出版了第一本書《真理的追尋》,步入了生命中多產的年日,恩典的歲月。

斷捨離

約在四千年前,聖經中有一起著名的搬家事件,那就是基督教、猶太教、伊斯蘭教的共同先祖亞伯拉罕的「斷捨離」。亞伯拉罕原是住在迦勒底的吾珥(在中東的兩河流域,當時的繁華程度相當於今天的紐約),上帝呼召他離開,他就與他的父親往北遷移三百英哩,來到哈蘭,在那裡住了15年。他的父親死後,上帝又再呼召亞伯拉罕離開他的「本地,本族,父家」往祂要指示去的地方;雖然亞伯拉罕還不知道要去哪裡,而且又已經75歲了,但他仍遵命去了(使徒行傳七章2-4節)。

根據專家們的研究,在四千年前蘇美爾第三王朝的吾珥,是世界上最大的城市,是個離開波斯灣不遠的一座商業大城。亞伯拉罕出身於一個富有的家族,大都會中一切的資源他都能享受,要他舉家前往荒涼的迦南地去,好像今日人從一個有高度文明的地方(蘇美爾人發明西方最早的文字),移民去一個落後地區一樣。這樣的「逆向移民」是件沒有人願意做的事。然而,亞伯拉罕卻願意遵照上帝的話去行,離開他熟悉的環境,離開他的家族,放棄大家都以為可靠安全的地方,往上帝要帶他的地方去,只單單信靠呼召他的主:「亞伯拉罕……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哪裡去。他因著信,就在所應許之地作客,好像在異地居住帳棚……」(希伯來書十一章8-10節)這是信心的腳蹤,不斷地跟從引領他的上帝,步步都是恩典。他搬家離開舒適的吾珥、哈蘭及當地偶像崇拜的習俗,這一搬就從他誕生了世上最重要的一神信仰。

我們從克林頓搬到薩默塞特轉眼已20年,孫子們也有三個開始進大學了。他們長大後就很少來訪,因此妻決定再「縮小規模」,簡化生活。這次搬家因為房子又縮小了40%,所以除了書籍、電腦以外,家具衣物等也大致照比例捐贈給有需要的人。我們本來就沒有帶任何東西來到世上,也不能帶任何東西離開,我們自以為擁有的,其實不是我們能恆久擁有的。聖經人物約伯在他失去了一切財物後,還能感謝上帝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約伯記一章21節)就是因為在他經歷了極大的損失之際,發現上帝先前賜與的豐富,心存恩感,不悲反喜。

永恆的家鄉

還會再搬一次家嗎?聖經一直把人生的旅程看為「客旅」,述說人人都嚮往一個造物主為他預備的永恆家鄉。我們都還得再「搬一次家」的,聖經把聖徒離世看作是「回家」(約翰福音十四章2-3節),我們末次搬家雖然不能帶走任何東西,卻在世上留下了一生的足跡。詩篇六十五篇11節:「祢以恩典為年歲的冠冕;祢的路徑都滴下脂油……」。沒有目的地的旅程是一種迷失;回家,是每個遊子最深刻的思念。

 

文:黃小石作者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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