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婚論嫁:既已同居為何還要結婚?

既已同居為何還要結婚?

一對同居男女走進輔導室,想接受婚前輔導,探討是否適合進入婚姻。

他們是一對相愛的年青男女,沒有信仰,彼此有好感,覺得合拍,想多一點見面,多些時間相處,就決定同居。男的自問是個對感情認真的人,不是抱著玩的心態,他覺得合意,就應該結婚。他覺得結婚是順理成章下一個該有的步驟,要給他所愛的女子一個名份,但在生活上與現在沒多大分別。但女的覺得既然結婚與不結婚也沒有多大分別,現在好端端的,那又為何多此一舉要結婚?我聽得出女生對這段關係有點疑問。

有些人覺得現在的婚姻易結易離,若婚後才發覺相處不來,大不了就離婚吧。但太多人忽略離婚實在沒有想像的容易:雙方同意也要分居一年,單方面同意則要分居夠兩年,離婚也要有充份理由,要搜集足夠「充份理由」去辦理離婚,相信過程大家都不好受!既然結婚是個不能錯的決定,那考慮結婚的人真要想清楚為何要結婚!

婚姻是一個制約,有約束力,我中有你,你中有我,快樂一起分享;愁苦一起分擔。而男女朋友始終是「朋友」關係;當簽了婚書,成了夫妻,在角色和責任上就不同了。如果有資產,配偶在法律上會有點保障,「朋友」就有點難了。

當涉及重大事故或生命安危時,配偶就有一個身份去做決定,父母家人也得尊重配偶的意願;如果彼此只是男女朋友,那多會以父母意願為主,任何重大決定也很少由男女朋友話事。由此可見,結婚不單是戀愛關係的成熟與肯定,夫妻角色更會帶來有別於男女朋友的責任。所以結婚不單是兩個人的事,更是兩家人,甚至是兩代人的事。

那對同居男女最後會結婚嗎?現在還未有定案,我的專業是將他們關係的現况如實反映,好讓他們了解這關係中的强處弱項,使他們在結婚這決定上,作一個無悔和負責任的選擇。

 

文:杜婉霞作者簡介goodlove.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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