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衝突成為和平之子

現代人都追求「和平」,甚麼是和平?和平就是「和睦」,可以與家人、同事、同學、朋友等和睦相處;然而,現今社會,在工作場所、家庭或學校,人與人之間的誤會、意見不合,帶來不少的矛盾,以致衝突處處!面對人際衝突的時候,應當如何處理?基督徒又該如何發揮作和平之子的角色?

中國基督教播道會恩福堂黃永康牧師形容,人際衝突有如家居失火,需要及時關注及處理,不然後果不堪設想。要有效救火——處理人際衝突,首要是辨識人際衝突的程度,「如果那場火是輕度,就用輕度的方法,如灌水的方式去救火,但如果海上因油污引起大火,涉及的面積大,影響的人數又多的話,處理方法又會不同,不能只是灌水,因為這不是最有效的滅火方法。」

他經常教授有關「人際衝突處理」的課程

五大程度的衝突

他說,衝突可以大概分為五個程度:

第一程度的衝突是雙方意見不同,衝突沒有涉及雙方意氣之爭或情感受傷的層面,而基於互相尊重的情況之下,因不同意見而引起的衝突也不一定是壞事;若彼此能以開放態度,集思廣益,作更全面的討論和交流,可以做出更好的決定或順利解決問題。

第二程度的衝突是堅持己見、敵我分明,處理時要有效溝通,理性解決爭議的問題(Problem Solving),還要辨識爭執背後的原因,若然是因為大家的認知不同,可以找專家提供足夠的資訊,或透過一些客觀的獨立第三方分析意見,化解第二程度的衝突。

第三程度的衝突是牽涉到情緒,不再是意見之爭,大家不再關心問題本身或結果如何,一心只想要贏,雙方已不理智地看問題,所以不是只是處理問題本身就可以解決,反而對於那些深層的感受,先要有足夠的聆聽,讓對方覺得被明白之後,才理性處理問題,否則,沒有處理情緒,單單處理意見之爭,衝突就會慢慢演變成人身攻擊,情緒愈鬧愈激,甚至出現打鬥的場面,那就會升至第四程度的衝突。

第四程度的衝突是雙方的目標是中斷彼此的關係。雙方透過言語或非言語向對方表達不滿,持續攻擊傷害對方。隨著彼此情感受傷後,便選擇離開對方,終止溝通及關係。

第五程度的衝突是雙方都想對方消失在眼前,認為對方壞得不可寬恕,需受懲罰或消滅,互不放過。若第四及第五程度的衝突,如果雙方已經沒有能力靠自己與對方關係復和時,就必須藉著雙方信任的第三者介入,才能調解衝突。

那麼黃牧師在過去面對衝突的經驗當中,最難處理的是甚麼情況?他坦言最難處理是衝突的雙方沒有辨識到自己的問題已經升級到第三、第四程度的火,正所謂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在起衝突之初不覺得是一回事,一直沒有處理,到衝突程度加深,甚至把問題累積多年,仍耿耿於懷,好幾年也未能釋懷,任由問題發酵,釀成三、四級火災,那就不能一下子解決。

預防勝於治療

至於如何避免衝突的發生?黃牧師說預防方法有三方面:

首先是普及的教育,家庭或是校園,或是信仰群體如神學院、教會、主日學、團契可推動及提供「人際衝突處理」的課程,因為人際衝突是很正常的事,也是不可避免的,大家該學習如何處理,愈多人接受人際衝突處理的教育,學習人與人的相處,愈了解自己的情緒、思想和調解就愈好,因為即使關係多密切的家庭或是教會,都可能有衝突的出現。

其次,除了培育家長如何與子女溝通,教導孩子健康宣洩情緒或處理負面情緒,以及學習與人溝通或處理衝突技巧等,他亦強調,早些提升自我認識是有助預防衝突。認識人是有盲點、偏見,以駕車和撞車作比喻,有人經常都遇上交通意外,是周圍的人撞他?抑或是自己的駕駛技術欠佳?要先好好認識自己,學習自我醒覺。

另外,鞏固關係方面也是預防方法之一。如果愛的關係建立足夠,有足夠的信任和溝通,才有承載力處理重大的問題。「如果愛、懂得尊重,關係好,即使持不同的意見、政見,都不會影響有愛的家庭,家庭成員不會離家出走。所以,要預防便要由細開始建立愛與溝通的表達,坊間所用的五種愛的語言,包括:讚賞感謝說話、誠意貼心禮物、具體服務行動、優質時間陪伴及合宜身體接觸等都是表達愛,及容易感受到被愛的方式。」「愛的語言」除了應用於夫妻關係,也可以應用於親子、師生及其他人際關係上。當愛的語言足夠,衝擊來到的時候,或者雙方有重大的不同看法時,便有資本處理衝突,即如感情戶口,兩人的關係愈好,存款愈多;但若兩人關係疏離,不斷在感情戶口提款,就會出現赤字甚至破產的情況。

最後是如何面對不能化解的衝突,「例如保羅和巴拿巴不歡而散,但因他們屬靈生命成熟,後來他們有復和的空間,但是如果衝突的一方離開世界或是離開了本地,又或者其中一方不願意見面,在這樣的情況下,就要學習放手、原諒及寬恕。」黃牧師說,對於未完結的衝突,受到傷害的一方,除了自己幫助自己,在信仰的層面,可以透過上帝醫治的幫助、尋求屬靈領袖的輔導及屬靈導引,學習原諒、釋放和寬恕。

裝備信徒和同工在職場、在家有效溝通,建立和好的關係

透過小組討論學習如何處理人際衝突

作和平使者

締造和平的人有福了! 因為他們必稱為上帝的兒子。(太五章9節)聖經裡有「使人和睦」的提醒,神叫人做和平的建立者,耶穌叫基督徒彼此相愛,在家庭、教會要成為和平之子。黃牧師說,若做和平使者,要作多元化的裝備,做和事者都是人生需要學習的功課,因為中國文化與基督教均重視和諧,基督教重視和平、和好,這都是一生之久實踐的方向。

作和平之子,耶穌是最好的榜樣,而每一位基督徒應該是一個和平之子,我們蒙召作神的兒女,更要成為一位傳揚和平的使者。他補充說,「我們叫人信主,幫助人與上帝的關係和好、人與人的關係和好,自己和自己關係和好。其實,人與事物及環境都需要有和諧的秩序。和好的觀念,包括四方面 : 就是人跟上帝和好、與人與自己和好、以及與外界的事物和諧。若然人按著上帝創造的秩序、主權、心意處理人與事物 (包括妥善理財及環保等),這都合乎上帝的美意。」

黃牧師說,愛會帶來一個好的關係,而有愛的教會,應該是和好、和諧的,所以未信耶穌的人入到教會,都希望經驗愛與和諧,因著世界有太多紛爭與不和平,有愛的教會便成為一個切入點,讓人接觸和平、喜樂和溫暖;此外,教會亦是一個支援弟兄姊妹去做和平之子的地方,該裝備信徒在職場、在家有效溝通,建立和好的關係。在教會、基督教機構可訓練更多信徒成為和平使者,他們尤如屬靈消防員,當「火災」(衝突)發生時,可以盡快去救火,另一方面,也學習敏銳於防火,而神學院也該有相關的裝備給予牧者。

進深研究調解議題

身兼香港調解聯盟(HKMEA)調解員的黃牧師,談到當年對調解和衝突處理有負擔的原因時表示:「因為自己原生家庭,曾經歷過痛苦,父母爭吵,過程很不愉快,所以我讀神學時,對建立基督化家庭的科目特別重視及關注。另一個原因是信主後,返教會,最初感受到愛,教會的溫暖填補了原生家庭所缺欠的,這使教會的人數也不斷增長,在五、六年間,由十二人增至一百六十人,並有九位信徒奉獻去讀神學,我是其中一個,可惜的是後來因為人事的問題,傳道同工跟執事出現衝突,在缺乏有效的調解,衝突未能處理的情況下,牧者和執事分別離開,以至事工停頓,教會的發展也因此停滯了三十年。」他說這種情況令人非常傷痛。

他回憶道,正因為見到自己原生家庭及教會的問題,再加上過去在牧會裡,人事問題都是不容易處理,所以當年在澳洲浸信會神學院進修時,他便修讀了一些關於人際衝突處理的課程,之後回港牧會期間,在建道神學院進修時,更對這方面的課題有負擔,及後他神學院的教牧學博士畢業論文,是以「教牧作人際衝突調解工作」為題目,藉此為基督教調解作出獻議,希望探討而找出化解衝突的方法。

黃牧師說,人事衝突是不可避免的,但大家若懂得有效的調解,也許能化解不少的衝突關係和將負面影響減至最低。

願我們在家庭、學校、職場、教會和社會,經歷平安與愛,同時信徒也可以成為和平之子,使人和社會有更多的愛與和諧!

 

作為基督教調解中心創辦籌委的黃牧師,除了教授調解課程基礎班,還教授進深班。

他與一眾「基督教調解課程」(基礎)班的畢業生。

 

文:Ellen

圖:由受訪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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