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關懷:與喜樂者同樂

與喜樂者同樂

有人問我:「與喜樂的人同樂,是不是比與哀哭的人同哭更容易?」年輕時的我毫不猶豫地回答:「當然容易得多。」如今重新思想,我卻有不同看法。

讓我們先思想「與哀哭者同哭」。所謂「惻隱之心,人皆有之」。作為社會工作者,又是基督徒,我有不少機會接觸正在面對困難的人,並學習陪伴他們。社工老師常教導我們,不要只對受苦的人施予同情、憐憫,因為這容易讓人站在較高的位置去可憐對方。真正的關懷,是以同理心進入處境。

羅馬書十二章13節說:「聖徒缺乏,要幫補;客,要一味地款待。」約翰一書三章17節也說:「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上帝的心怎能存在他裏面呢?」因此,面對悲傷的人,即使未能在物質上幫助,也可以藉着聆聽、慰問和陪伴表達愛心,在困境中與他一起尋找盼望。

理解何謂喜樂

聖經中的 Joy(喜樂)與 Happiness(快樂)有重疊之處,卻不完全相同。快樂通常與我們所經歷的事情有關;喜樂則以上帝為根基,即使在艱難的環境中仍然可以存留。

舊約中,喜樂往往是人對上帝同在的回應:「義人應當靠耶和華歡喜快樂。」(詩篇三十二篇11節)「因靠耶和華而得的喜樂是你們的力量。」(尼希米記八章10節)這種喜樂來自信靠上帝,經歷祂的救恩和信實。

到了新約,耶穌說:「這些事我已經對你們說了,是要叫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心裏,並叫你們的喜樂可以滿足。」(約翰福音十五章11節)祂是在談及苦難的背景下說到喜樂。保羅被囚在監獄中寫《腓立比書》,仍一再勸勉信徒要喜樂。可見,基督徒的喜樂並不是悲傷的反面,人可以同時感到悲傷,也同時擁有喜樂。正如保羅所說:「似乎憂愁,卻是常常喜樂的。」(哥林多後書六章10節)

快樂以甚麼為根基

Happiness通常是「因為有好事發生,所以我感到快樂」。兒女平安健康、收到好消息或享受美好經歷,都能帶來快樂。這些快樂本身沒有錯。問題是:「我的快樂以甚麼為根基?」商業社會不斷推銷「快樂體驗」,令人以為擁有更多就能得到滿足。然而,短暫的快樂過去後,仍可能感到空虛。Happiness可以說是:「因為我的環境很好,所以我很高興。」

Joy卻是:「即使我的環境不好,我仍然可以喜樂,因為上帝是良善的,而且祂與我同在。」所以,聖經所說的 Joy,比 Happiness 更深、更穩固。

與喜樂的人同樂

保羅教導我們「與喜樂的人同樂」,原文是:

χαίρειν μετὰ χαιρόντων
chairein meta chairontōn

意思是「與喜樂的人一同喜樂」。重點不是勉強自己開心,而是主動進入對方的喜樂,與他一同歡喜。這與「與哀哭的人同哭」相似:進入別人的悲傷,才能陪伴;進入別人的喜樂,才能分享他的美好。然而,與人同樂未必容易。

曾有一位姊妹告訴我,她的同班同學年紀輕輕,已在事業、感情和家庭上有不少成就。每當看見對方,她心裏總有一點酸溜溜,覺得自己彷彿被比下去。她知道這感受不理想,卻難以避免。

她仍出席同學的慶祝會,但要從心裏分享對方的喜樂,並不容易。人與人之間的比較很容易滲入關係,甚至把別人的成功變成自己的壓力,以為勝過別人才算成功。

彼此相連

因此,「與喜樂的人同樂」不只是慶祝和歡笑,更是一種發自內心、源於愛的生命態度。

這份喜樂建基於主耶穌基督捨身的愛,使我們成為同一個身體。當別人蒙福,我們不必感到被比下去;當別人有所成就,我們也可以真心為他感恩;當別人經歷困難,我們同樣願意陪伴。我們不再只看自己的得失,而是學習彼此相連,分享主內生命。

也許,「與喜樂的人同樂」,就是放下比較和私利,從心裏為別人的喜樂而喜樂。這不只是情緒上的感染,更是愛的實踐,也是屬於基督身體的生命見證。

 

文:梁林天慧(​​作者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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