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關懷:從協商走向和諧

從協商走向和諧

記得我回港工作不久,一方面任職社工,另一方面常被邀請到教會或其他場所擔任專題講員。當時不少邀請都指定以「和諧家庭」為題。

那時我接觸不少不和諧的家庭,包括單親、長期分隔兩地的「太空人家庭」,以及有精神康復者的家庭。因「和諧」是華人社會對家庭的基本要求,我看見不少人長期啞忍、犧牲,少有溝通,最後心力交瘁,甚至抑鬱,仍要維持表面的「齊齊整整」。因此,我對「和諧家庭」這題目感到矛盾,反而希望鼓勵家庭正視交流、聆聽和體諒,而不是維持表面的和諧。

後來進修文化與解難課題,認識到東、西方處理分歧有不同習慣:儒家文化重視長幼有序及權威,往往由「話事人」主導;西方文化較強調平等,重視討論、辯論和協商。

那麼,上帝又如何看和諧與協商?聖經雖不常使用「談判」一詞,卻有許多商議、調解衝突及尋求共識的故事。聖經所教導的協商,不是爭取「贏」,而是尋求合乎真理、公義與愛的結果。

亞伯拉罕與上帝商議

創世記十八章記載,所多瑪將受審判,亞伯拉罕從五十個義人一直懇求到十個。他不是操縱上帝,而是坦誠表達心意、為別人代求,展現勇氣、謙卑和對公義的關心。

亞伯拉罕購買墓地

撒拉死後,亞伯拉罕向赫人購買墓地,最後付足四百舍客勒銀子,使所有權清楚。好的協商不只是爭取最低價格,更要重視公平與長遠關係。

雅各與拉班

雅各與拉班多次協商工資、婚姻及牲畜,卻彼此欺騙。這提醒我們,協商不只在乎結果,更要問態度是否誠實、公平、正直。

亞比該與大衛

拿八得罪大衛,大衛準備報復。亞比該迅速介入,理解他的委屈,提醒他的身分與使命,幫助他看見報復的後果。大衛接受勸告,避免悲劇。她沒有直接指責,而是尊重對方,再引導他作更好的選擇。

摩西與法老

法老多次提出部分妥協,摩西卻沒有接受,因為上帝的命令不能討價還價。這提醒我們:時間、方法、安排和資源可以協商;道德原則、上帝的命令及人的尊嚴卻不能妥協。

所羅門處理爭議

兩個婦人爭奪同一嬰孩。所羅門提出把孩子劈成兩半,真正的母親寧願放棄,也不要孩子被殺。這讓我們明白,協商不能只看表面立場,更要了解背後真正的需要。

保羅運用合法權利

保羅被準備鞭打時,表明自己是羅馬公民,指出未經定罪便鞭打是不合法的。這提醒我們,謙卑並不等於放棄合法權利,也可以平靜地要求別人尊重應有的權利。

耶路撒冷大會

使徒行傳十五章記載,教會面對外邦信徒是否必須受割禮的爭議。使徒和長老聆聽意見、查考聖經,思想上帝的工作,最後共同決定:「因為聖靈和我們定意……」這說明群體協商應以真理、聖經、聖靈引導、彼此聆聽及合一為基礎。

耶穌教導先求和好

耶穌說:「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太五章23-24節);祂又教導,若弟兄得罪你,就去找他,私下指出他的錯(太十八章15節)。

這個次序很清楚:面對問題、主動溝通、尋求和好。聖經所教導的協商,不是「我怎樣才能得到我想要的」,而是「我們怎樣找到真實、公平、有愛心,又合乎上帝心意的解決方法?」因此,協商可以成為通往和諧的道路:

謙卑 → 聆聽 → 了解 → 協商 → 和好 → 和諧

真正基督化的協商,不是「誰勝誰負」,而是彼此成全,使真理、公義、愛與關係得尊重。正如雅各書三章17至18節所說:「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溫良柔順,滿有憐憫,多結善果……並且使人和平的,是用和平所栽種的義果。」

在充滿罪性與自私的世界裡,單靠口號和禮貌,很難建立真正的和諧。家庭、職場甚至教會,都需要學習聆聽、討論和協商,處理分歧、修復關係。願我們靠著主的同行,在矛盾的世代中學習協談,締造和平。

 

文:梁林天慧​​作者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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