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傳歐華:出埃及記的信心之旅

出埃及記的信心之旅

《出埃及記》記載以色列人出埃及的事蹟,是他們信仰的起點。以色列人在埃及所受的奴役(出一章1節至六章1節),以及他們從為奴之地得著釋放(六章2節至十五章21節),讓他們進入曠野,這是真實的群體信仰經驗。然而,這段出埃及的經歷,只佔全書的三分之一篇幅。以色列人來到西奈延綿千里的曠野,才真正經歷相信上帝是甚麼意思,包括面對苦水、嗎哪、鵪鶉、磐石出水、亞瑪力人之戰,以及摩西管理百姓的試煉(十五章22節至十八章27節)。

到了《出埃及記》的中段,上帝要摩西上西奈山(那是西奈山脈其中一座山),賜下約章和律法(十九章1節至二十四章18節),並教導以色列人建造會幕(二十五章1節至三十一章18節)。可惜的是,其間以色列人在等候摩西領受律法賜佈時,犯上拜金牛犢的罪(三十二章1節至三十四章35節),以致上帝責備和降災,最後上帝與以色列人要重新立約,把立約的內容重述一篇(三十四章10節至28節)。《出埃及記》在結束時,會幕被建造完成,上帝的榮耀充滿其中(三十五章1節至四十章38節)。

《出埃及記》宣講了一個重要的信息:人若沒有以上帝為核心,那麼即使他離開了為奴之地,也只是沒有根基的浮萍而已。會幕與律法的存在,不是要以色列人呆守一套套死板的儀文,而是要讓他們記得,他們是擁有救贖經驗的民族。他們也要曉得,是誰領他們離開埃及,讓他們成為一群屬靈的子民。

倘若只有會幕和律法而缺乏出埃及的信仰經驗,這樣以色列人的信仰就很容易變成禮儀條文,死板板的,再沒有任何活潑的動力。惟有把昔日的救贖經驗,結合在今天眼前的信仰活動,才能延續生命的動力。故此,建造會幕的細則,以及律法要求持守的規條,都不是法律圖書館中的條文,而是以真實的救贖經驗為基礎,從而在日常生活中彰顯信仰的動力。

可惜的是,以色列人以後完全忘記了這一點。耶利米也為此而哀嘆:「他們並不問:『那領我們從埃及地上來,引導我們走過曠野、沙漠有坑洞之地,走過乾旱死蔭、無人經過、無人居住之地的耶和華在哪裏呢?』……祭司從來不問:『耶和華在哪裏呢?』……」(耶二章6節、8節)以色列人不是沒去聖殿、並非沒有宗教活動,而是失去了信仰的核心:上帝。以色列人忘記了昔日曾拯救他們的上帝,更忘記了上帝今天就在身旁。

相同的情況,是否也在你我的身上發生?

 

文/圖:蔡錦圖作者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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