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婚論嫁:講錢必定失感情?
替一對小情侶婚前輔導,講到錢,大家都不夠坦白也未有共識。
男方在認識女方以前,為好朋友的借貸做了擔保,那人後來失踪,男方仍在幫那人還款,並拒絕透露實際金額。女方覺得這等如與債務結婚,很沒有安全感。
在詭詐的世界裡充滿言而無信的人,我們早晚總會遇上,好端端的惹來債務,辛苦賺錢卻不能自由運用,更要承受不必要的精神壓力;女友的不安是可以理解。但另一方面,因年輕時遇上壞人而有了防衛之心,可避免日後更大的損失;因為人越大,資產越多,虧損的數目可不止這個。
面對被走數的際遇
「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叫你們末後有指望。」 (耶利米書二十九章 11節) 神掌管萬有,我們要相信神的善良和美好。神也會用際遇來鍛煉我們的品格。
負債的日子絕不容易,但神賜的平安也是真實的。全心欺騙或走數的人不會有真平安,因為「欠債的是債主的僕人。」(箴言二十二章7節) 欠債的人講說話也不能理直氣壯,並遲早要承擔他們行為的後果。我們沒有完全阻擋被騙的能力,但該可有下次不再犯的智慧。
訂明借貸守則
有借有還才是上等人;在有需要時也要學會求助。若對方問我借,我會要求對方訂立一個可行的還款方案,包括:分還期數,還款方法,錢從何來,若他還不到,會否通融,並要立下借據,雙方簽名。 既然沒有打算走數,又何懼簽名作實?當你在借貸上令對方想得清清楚楚時,要不他打退堂鼓,就是要他認真考慮借貸的需要和實情。
如果我需要向人求助,會主動附上還款計劃。萬一真有延誤,也要告知,以免打亂對方的生活,因他可能是義氣地先將未用的錢借我應急,再等我的還款開飯!總之情況人人不同,但誠實守信的原則不變。
「因此,人必說,義人誠然有善報,在地上果然有施行審判的神。」(詩篇五十八篇11節)
文:杜婉霞(作者簡介,goodlove.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