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丁路德(二)

先賢小傳:馬丁路德(二)

上一回我們開始介紹馬丁.路德的成長,馬丁是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運動和基督新教的奠基人之一,今次我們要介紹他屬靈生命和神學上的突破,也思考他的突破對今天的人的意義。

上回說到馬丁加入了嚴守貧窮的修會作修士。馬丁修習的神學,教導他所有人天生是一個罪人,都會情不自禁地犯罪。於是上主為我們預備了救恩,當人接受了教會的洗禮(又稱浸禮),代表了基督的寶血已洗除了罪的罪疚和權勢,人就有能力去行善,討上主的喜悅。

洗禮雖然修補了罪性,我們仍需活出愛心的行為,以致我們的生命和性格有上主聖潔的形象,死後才能進到天堂。我們這些軟弱的人在水禮後仍然會犯罪,惹來上主的憤怒,所以教會有另一個禮儀來幫助我們:告解禮(或稱修和聖事)。當我們犯了罪後,如果我們真心懺悔,並向神父認罪,神父就可以按著上主給他的權柄,宣告上主的饒恕。當時的流行說法中,人活在罪惡的苦海之中,洗禮是苦海中的第一塊浮木,而告解禮是第二塊浮木;而第二塊浮木比第一塊更重要,洗禮只能有一次,但我們每次跌落罪海之中時,都可以靠告解禮得救。

對一個信仰馬虎的人來說,不做大奸大惡的事情,可能已經覺得自己是個大好人。正因為馬丁是個虔敬的人,他學到的神學並不能帶給他真正的慰藉。按當時的教導,必須真心為罪痛悔,告解時要誠心求上主的饒恕,並且數算清楚自己的罪行,然後才可以藉告解禮除去上主一切的憤怒。馬丁反問自己:我怎麼知道痛悔是否透徹?對上主的請求是出於對上主的愛,而不是單為了逃避懲治、責罰?又如何知道自己為所犯過的罪都已經告解?如果其中一樣做得不足,是否仍活在上主的審判之中?

聖經其中一節經文,馬丁感到格外的困惑:「因為上帝的義正在這福音上顯明出來;這義是本於信,以至於信。如經上所記:『義人必因信得生。』」(羅一章17節)按當時的解說,這段經文指出上主公義的要求已經在耶穌的教導上顯明出來(特別是登山寶訓),我們要相信並遵行這公義的要求,就可以得到永恆的生命。不過,耶穌不但要求我們有好的行為,更加要求有正確的動機,和去除一切仇恨的心。馬丁心想:有誰能保證自己的動機完全正確?有誰能識透自己內心的各種意念?如果是這樣,告解禮不能幫助到我們;所以耶穌的教導也不是福音,而是叫人沮喪的判詞。

馬丁經過無數的禱告和沉思,終於得到一個突破。羅馬書那段經文的正確解釋應該是這樣:上主要賞賜給我們的公義,已經在耶穌的死和復活中顯明出來了,我們只要信靠耶穌的應許而不是自己的好行為,就能夠得到上主要賜給我們的永恆生命。教會傳統中稱這個教導為「因信稱義」。

讓我們回到今天。如果你問:甚麼是一位基督徒?很多人(包括基督徒在內)立刻想到是做一連串要做的事情—每週到教堂、謝飯禱告等,也想到一些不該做的事情—吸煙、講粗口等。其實這些做與不做都不是基督信仰的核心。基督信仰的核心是認識自己的真相:我是一個徹頭徹尾的罪人,並不較其他人(包括其他宗教的信徒或沒有宗教信仰的人)優越,但上主就是選擇了在基督裡愛我這個不濟的人,我最需要的不是有較別人更高的道德標準,而是接受上主的愛,和讓這份愛充滿我的人生。

我們活在一個全球化的競爭世界中,彷彿每樣東西(從成績、健康到創意等)都有分數去量度我們的生命,彷彿每一分鐘都在與人競賽之中。假如馬丁當年恐懼的是上主的審判,今天的人恐懼的是世界的審判,審我們比不上別人。耶穌的福音告訴我們:不要再讓世界去審判和量度我們生命的價值,耶穌已經完全的接納我們,不要去討好那個經常踐踏我們的世界了,專心去討悅那位時刻在鼓勵我們的耶穌,在他的懷中活出自由的生命吧!

 

文:雷競業作者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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