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丁路德

先賢小傳:馬丁路德

對一般人而言,10月31日是西洋鬼節,是扮鬼扮馬狂歡的日子。這日子其實是一個重要的歷史記號 -- 宗教改革日。談到十六世紀的宗教改革,就要由馬丁路德的故事說起。

今天的西方文化高舉個人主義,古代的西方卻並非如此。中世紀的歐洲(大約公元500年到1,500年)強調集體主義,歐洲大陸中有眾多大小的王國都屬於基督宗教世界的一部分,它們的法律都是基於基督教的世界觀,而羅馬的主教(通常被稱為教宗)就是這基督世界的精神領袖。就好像今天的中東,雖然有多個國家,在意識上都是伊斯蘭世界的一部分,都是以可蘭經為立國基礎,人民都以麥加為他們必到的聖地。

十六世紀的教會和教宗和今天的情況有很大的分別,當年的教會在政治和經濟上的實力都比今天的教會強大得多。但正正為了保護自己的政治和經濟地位,當年的教宗要不斷和各國的王爭競和妥協,教宗是一個政客多於是一位牧者,而各地的教會也不斷捲入各種政治鬥爭中。

按那時教會的教導,只要一個人堅定不移效忠教宗,就一定能夠死後上天堂。如果一個信徒生前做的壞事多過好事,他死後就要暫時到煉獄,要煉淨罪汚後才能上天堂。甚麼是好事?除了聖經所說愛神愛人的行為外,捐錢給教會也是。路德的年代,教宗推售一種東西叫贖罪卷,信徒能以死人或活人的名義購買,那麼死了的親友(或將來要死的親友)就會有足夠的善行積蓄,脫離煉獄立刻上天堂。

馬丁路德是一個德國人(那時有德國的語言和文化,但還未有政治上的德國國家),也是一位修士和大學教授。他是一位修士,表示他一生奉獻給神使用,過著清貧和獨身的生活,以便專心禱告和宣講神的道理,他在大學教的也是聖經和神學科。他是一位極為虔誠的信徒,已遵照當時最嚴厲的修士規則去生活,但他總無法肯定已經向神承認所有的罪行,也不肯定自己的善行多過惡行。他雖然是別人眼中的信徒典範,內心卻缺乏平安喜樂。

後來有人在他教書附近的地方,以籌建聖彼得大教堂為名推銷贖罪卷,他作為一位聖經教授,自覺有責任去駁斥錯誤的神學思想。路德指出,聖經從來沒有說捐款可成就救恩,教會的財富並不在華麗的教堂,那謙卑醜陋的十字架才是教會的財富。按傳統的說法,1517年10月31日,路德在威登堡Wittenburg(他教書的地方)的市教會的大門上釘上他的《九十五條論綱》,提出了他的批判。當時已經有很多德國人不滿意住在意大利的教宗去奪取德國人的錢,路德的言論掀起了一場反教宗的運動。

當時的教宗良(或譯李奧)十世收到消息後,想盡辦法把路德滅聲。贖罪卷的神學是小事,教宗的權威受到挑戰卻是大事。因為路德住在當時的神聖羅馬帝國(包括德國、奧大利和捷克等地),教宗要說服帝國的皇帝拘捕了路德。1521年4月,路德被押運到沃爾斯Worms面對異端罪名(一種死罪)的指控。

在法庭上,當指控官要路德悔改和撤回所有的作品時,路德拒絕,並說出了歷史上其中一段最有名的話:

除非有聖經教導和清晰的理由說服我(我不會單純的相信教宗或教會會議,因為他們常犯錯和互相之間有矛盾);我不能違背我所引述的經文,我的良知被上主的話語所俘虜。我不能收回任何言論,因為要違背良知是既危險亦不對。願上主幫助我。阿們!

路德得到帝國內的王子的保護,得以保存了性命,並利用餘生把聖經翻譯成德文,成為當時最受人傳頌的教會領袖。路德冒生命危險堅持跟隨上主的話語和自己的良心,他的例子感動了很多人,為了信仰的原因離開教宗,努力建立信仰純正的教會,包括德國、荷蘭、英國等多處的教會,這場十六世紀宗教和政治運動被稱為宗教改革運動。今天很多宗派(信義宗、聖公會、宣道會、浸信會等)都是正接或間接地源於宗教改革運動,我們通常統稱這些宗派為基督新教Protestantism,以別於跟隨羅馬教宗的天主教(或稱公教)教會。

今天的教宗不是當年腐敗的領袖,基督新教或天主教的信徒也不用再互相排斥。不過,路德的故事依然在警愓我們,甚麼時候教會眷戀權力與財富,她就可能失去福音的見證;甚麼時候教會覺得自己獨佔了上主的恩典,她就可能聽不到信徒和世人的掙扎;甚麼時候教會忘記以聖經的話省察自己的軟弱,她就可能在宣傳一個人造的福音。故事也在勉勵我們,上主可以使用一個人的良知和勇氣改變了整個歐洲的教會,甚至改寫了西方的歷史;今天無論外內的環境有多惡劣,上主也可以使用我們的良知和勇氣。

文:雷競業作者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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