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蹤跡:基督教藝術只是小圈子?

基督教藝術只是小圈子?

曾經有一位懂得繪畫的基督徒,憂心地對我說:「基督徒人口這麼少,在基督徒群體中懂藝術的人就更少了。若要發展基督教藝術,無異於在一個非常、非常細小的群組中工作。花這麼大的心力去討悅這樣一個微小的群體有價值嗎?如果我的作品偏向基督教內容,豈不是愈走愈窄?在這麼細小的圈子裡打滾,簡直是塘水滾塘魚,又怎能保證日後我的藝術生命可以聲名遠播呢?」

我曾這樣回應他:如果一位藝術家的創作目標,是希望作品能賣得好價錢,個人的名聲能夠打響,這並不是錯誤,而是人之常情;但若一位基督徒藝術家的創作動機,是出於對自己的生命信念而創作,豈不是更值得尊重嗎?他的作品豈不因此顯得更加另類而獨特嗎?

當一件作品的創作意念中,流露出的是歷久不衰的永恆價值,因為藝術家所討悅的是至高無上的真神;他所表達的意念,源自那位創始成終的上帝——那麼,作為有潛質、具鑑賞力的觀眾或買家,我們是否會欣賞這樣的信念?這些信念,正正構成了作品背後的故事與創意。你會否願意買這個作品「背後的信念」?

要跟隨世人的指標走?

從人的眼光看世事,總覺得凡事必有因果:走進大市場就有好回報,只往狹小縫隙鑽,便難有收成——這是普遍的看法。那麼,在這樣一個細小的基督徒藝術市場中,如何能讓藝術家看見一個願景:他們的作品有一天能被世界級畫廊推崇,甚至獲得國際拍賣行的垂青呢?

不可否認,世俗的藝術範疇確實令人嚮往;世人的眼光總是追求「大」、「多」、「廣」、「遠」。放眼當今的藝術生態,早已高度商業化與盈利化;暢銷與叫座的作品,多半從關係網絡與行銷策略出發,甚少以道德或信仰題材作為定價與推廣的核心。

如此看來,基督化藝術似乎找不到出路。然而,若從另一角度思考:難道我們便因此要走向媚俗的世界嗎?在這股洪流中,難道不正需要一些清新、脫俗、帶著靈魂重量的作品嗎?事實上,商業世界何嘗不渴求這樣的質感與深度?若有高質素的基督化藝術作品,豈不正是商業藝術市場中所稀缺、所渴望的存在嗎?

當我們如此定位,便能確信:即使是微弱的聲音,也能在喧囂雜亂的商業藝術光譜中脫穎而出。

善待基督徒藝術家

善待基督徒藝術家,首先是欣賞他們願意選擇這條窄路——一條信仰上幾乎沒有退路的道路。他們的堅持並非任性或隨意,而是經過痛苦而深刻的生命反思、信仰掙扎,以及對良心的忠誠所作出的抉擇。

當我們細心查考這群藝術家的背景,往往會驚嘆:「啊,原來如此。」也因此更懂得珍惜這些獨排眾議、與眾不同的創作者,以及他們背後所展現的意志與耐力。他們不以福音為恥——這正是一般商業藝術市場中難以尋覓的品格。

他們正如上帝在以色列人中為自己所留下的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未曾與巴力親嘴的。」(列王紀上十九章18節)

伯樂與千里馬終會相遇

或許有人會問:在現實處境中,究竟是否真的存在這些基督徒藝術家,以及這一類願意理解、欣賞、甚至支持他們的觀眾或買家呢?

我可以確實地告訴大家:是有的。因為他們同樣屬於上帝,而我深信,上帝必會成就這兩群人的相遇。這就如同世上既有伯樂,也有千里馬一樣;人們總愛爭論誰先誰後,正如雞與蛋的問題永遠難有定論。

然而,我深信上帝所揀選的,往往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林前二章9節)。因為上帝會使屬祂的人在愛裡得益處(羅馬書八章28節)。上帝的意念,豈是我們可以預設的呢?祂的作為奇妙得超乎想像,甚至顛覆我們一貫的思維。

生命質素跟作品質素同樣重要

基督徒藝術家的作品之所以不同,正如基督徒的生命與未信者的生命有所不同——生命的質素,與作品的質素同樣重要。我們不會因為世上仍有許多人未信主,就放棄自己的信仰;因為我們知道,上帝深愛凡信靠祂的人。

同樣地,當我們將這樣的信念放進基督教藝術創作中,便有理由相信,上帝會珍惜、疼愛這些作品,也必為創作者開路。即使眼前的光芒無法與世俗相比,我們仍然確信:「我們不是顧念所見的,乃是顧念所不見的;因為所見的是暫時的,所不見的是永遠的。」(哥林多後書四章18節)

基督徒藝術家將自己生命的盼望,也一併納入藝術生涯的規劃之中,這實在是合乎上帝心意的事。我們如此渴望討祂喜悅,豈不比一切世俗成就更有益處?

藝術作品介紹

拉斐爾(Raffaello Sanzio da Urbino, 1483-1520)

拉斐爾作品《聖母子與嬰孩施洗約翰》(The Virgin and Child With the Infant Saint John the Baptist)1509-1511年創作。油畫;直徑95cm

拉斐爾作品《基督變容》(The Transfiguration)1516-1520年創作,油畫,405x278cm

文:周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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