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難的尋思
人生在世的特徵之一就是經歷苦難。佛家以佛教的「四聖諦」—「苦、集、滅、道」就是指出「眾生皆苦」的真相,並其解脫之道。古希臘哲學家亞理斯多德說:「感知即受苦(To perceive is to Suffer)」。近代思想家尼采進一步說:「活著即受苦(To live is to Suffer)」《Thus Spoke Zarathustra》。耶穌說:「……在世上,你們有苦難……」(約翰福音十六章33節),同樣使徒保羅也寫道:「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使徒行傳十四章22節)。這裡的「艱難」與耶穌說的「苦難」在原文本是同一個字――「Thlipsis」,就是受欺壓、受苦、患難的意思。苦難既然是生命的常態(「人生在世必遇患難,如同火星飛騰。」約伯記五章7節),我們不得不問為什麼世間有苦難?
為何有苦難
於是許多人把世間有無辜受苦的存在,作為上帝不存在的證據。他們說若上帝是全能、全知、全善,為何一個無辜的人受苦而祂不解救,難道祂不知道?祂知道而不能解救?難道祂不全能?祂能解救而不解救,難道祂不全善?我們知道苦難的確存在,所以這位全能、全知、全善的上帝就必不存在。這是無神論的邏輯推理(因為「無神」是不能「實證」的)。然而這結論不是一定成立的。因為若是上帝存在,「永生」也存在,而上帝不立時解救人的苦難,必有祂的理由,正是因為祂又是「全能、全知、全善」愛我們的上帝,所以我們可以推論苦難必然是有永恆意義的。
在苦難中找到意義
這不是一種「阿Q精神」,這推論是邏輯所允許的。德國哲學家叔本華說:「除非受苦就是生命的目的,我們的生存就必枉然」(即受苦是必須的),他還說「若受苦不是人生直接和立即的目標,那麼我們的存在就必完全失敗」(《On the Sufferings of the World 》)。20世紀偉大的奧地利心理學家法蘭克(Viktor Frankl)在他的世界暢銷書《活出意義來》中也寫道:「生存的目的,就是在苦難中找到意義」。
只有這樣一位全能、全知、全善上帝存在,苦難才可能有意義,而無神論是愛莫能助的。心理學家佛洛伊德(Freud)不信有上帝,在1920年他最心愛的女兒,27歲的Sophie因西班牙流感而去世,佛洛伊德傷心地說:「身為一個立場堅定的非信徒,我沒有人可以去指控,我也知道沒有地方我可以去提出申訴」。無神論不是苦難問題的出路。英國生物學家道金斯(Dawkins)寫道:「我們只不過是隨著我們 DNA 的音樂起舞」,他認為宇宙沒有設計,沒有目的,沒有善,沒有惡。所以若沒有上帝,苦難不但沒有意義,也根本不是一個值得討論的課題。這對生命是何等大的諷刺!
允許苦難的存在
苦難若是有意義,那苦難就不是一個盲目隨機的事件。雖然苦難的誘因(Efficient Cause――動力因)是邪惡的,然而在上帝的主宰之下,祂使「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馬書八章28節)。祂也曾藉先知以賽亞說:「我造光,又造暗;我施平安,又降災禍;造作這一切的是我-耶和華」(以賽亞書四十五章7節)。這不是說上帝「推動」或「引發」邪惡,而是祂可以「任憑」或「允許」苦難或罪惡暫時的存在,正如祂允許約瑟的哥哥們加害於他,但是上帝能藉這「悲劇」帶來榮耀與救贖(創世記五十章20節)。若全能、全知、全善的上帝統管萬有,那麼苦難就必定有其終極的意義。
因為罪,我們沒有不受苦的權利,受苦應是理當的。我們真正的問題不是為什麼我們會受苦,而是為什麼有人沒有受什麼苦。詩人問: 「主─耶和華啊,你若究察罪孽,誰能站得住呢?(詩篇一百三十篇3節)」所以我們知道「我們不致消滅,是出於耶和華諸般的慈愛;是因他的憐憫不致斷絕。」(耶利米哀歌三章22節)。苦難可以是上帝對祂所愛之人的管教,對人生命品格的操練,或是對這罪惡時代的警告,至終仍是祂施行恩典的管道。耶穌基督來到世上與人認同,也忍受了世上的苦難。祂為了愛,就曾「多受痛苦,常經憂患。」(以賽亞書五十三篇3節),甘願被藐視、被厭棄、被出賣、被誣告、被鞭打、被羞辱,最後還被釘死在十字架上。故此我們知道祂能體恤我們的軟弱,叫我們在軟弱中的人有安慰,有指望,因為那安撫我們的,是一雙有釘痕的手。耶和華說:「我知道我向你們所懷的意念是賜平安的意念,不是降災禍的意念,要叫你們末後有指望。」(耶利米書二十九章11節)
這指望不是我們對將來喜樂的寄望,而是我們現在喜樂的緣由。
文:黃小石(作者簡介)